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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作者:培训处 | 发布时间: 2024-04-19 | 130 次浏览 | 分享到:


济宁教育学院和山东新华书店济宁分公司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圆满举行


4月18日上午,济宁教育学院和山东新华书店济宁分公司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圆满举行济宁市教育局副局长褚福梅出席仪式并讲话;济宁教育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韩敏,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廷鑫致辞;济宁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科长张岩岩主持签约仪式。济宁教育学院副院长郑元杰、山东新华书店济宁分公司总经理张超、济宁教育学院和山东新华书店济宁分公司其他相关同志参加仪式。

在大家的共同见证下,褚福梅、张超为“济宁市教师实践教育基地”进行了揭牌;韩敏与张超代表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随后与李萍为“济宁教育学院教师培训基地”进行了揭牌。

褚福梅指出,教师培训基地的建设不仅是我市教育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更是响应国家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这次合作签约,是济宁市教育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喜事,也是共同推进传统文化教育与创新的重要举措,将有力推动我市师资队伍专业化、实践化发展,为构建现代化教育体系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褚福梅要求,一是要深化合作内容,充分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研学营地的资源优势,结合济宁教育教学特色,开发出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课程;二是要加强实践教育和现场教学师资培训,组织开展实地考察和交流,在实践中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三是要积极探索新的实践教育和培训模式、方法,将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相结合,打造出具有时代特色的传统文化教育品牌;四是要扩大社会影响,积极宣传合作的意义和成果,吸引更多的社会关注和支持。

韩敏在致辞中表示,济宁教育学院将以这次合作为契机,依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研学营地的资源优势,结合我市的教师培训特色,共同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培训模式,探索传统文化与现代教育的有机结合,为培养具有深厚文化素养和教育创新能力的教师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我们也将借助这次合作机会,进一步加强与研学营地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师资培训、文化交流等各项活动,推动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希望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能够打造出具有济宁特色的教师培训品牌,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济宁教育学院与山东新华书店济宁分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的成功签署和教师培训基地的揭牌,不仅是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有力体现,更是对新时代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要求的积极响应。期待这一合作能为济宁地区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注入强劲动力,进一步提升区域教育品质,为培养更多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推动济宁乃至全省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撰稿:刘旭辉

 摄影:刘旭辉